官网最新公告: 摩根大通:亚马逊是最佳长期投资目标,预计美国电商渗透率将达到40%以上  2023亚洲电子商务生态大会反响热烈  刚刚!商务部回应:欧盟 “反制”中国进口电车缺乏充足证据支持  
新闻中心
地址:中国·北京高科技园区
电话:010-8888888
手机:13888888888(马经理)
传真:010-8888888
邮箱:1193159788@qq.com
新闻中心

首页 > 新闻中心

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添5城

文章来源: 文章作者: 更新时间:2017-12-10 19:34:04 点击次数:

 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:经商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同意,自2018年1月1日起,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、成都、大连、青岛、苏州等5个城市。

  “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抓紧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,帮助企业平稳过渡。”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说。

  今年9月20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,即继续对天津、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郑州、广州、深圳、重庆、福州、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(地区)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。

  高峰指出,过渡期延长期间,电商企业和平台等有关各方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,加强行业自律,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。各试点城市要抓好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的组织实施,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责任,共同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。(记者齐志明)

【返回列表】

上一篇:消费升级倒逼电商,云集品TPS转型之路

下一篇:中国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推介会在厦门召开

网站首页 企业介绍 新闻中心 产品展示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

地址:中国·北京高科技园区电话:010-8888888传真:010-8888888邮箱:1193159788@qq.com

版权所有:北京聚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:唯尔官网备案号:京ICP证11081350号-1